关于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联、各商会(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深入做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简称全国“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要求的企业名单工作,按照《省信用办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信办发〔2020) 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各县区工商联、各商协会深入了解中小微会员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等有关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报送条件,向市工商联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联系人:李 欣 高天秀
联系电话:2826570
邮箱:1271556327@qq.com
附件:省信用办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盘锦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
000031
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寸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乂汁
辽信办发〔2020) 10号
省信用办关于支持全省“信易贷”平台
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
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信息中心,各市信用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29日全国“信易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 785号)要求,支持各地区通过全国 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融资要求的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条件
请各市信用办牵头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划型属于中小微企业;
(二)经营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信用状况良好;
(四)经营状况良好; .
(五)具有真实融资需求;
(六)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二、 报送流程
请各市信用办牵头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后,按月推荐企业,于每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附件2)。
请省信息中心负责名单汇总,经信用查询備查后,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报送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三、 强化服务
各市信用办应主动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积极沟通,了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情况,加强与金融机构街接配合,使资金支持政策真正惠及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并对企业获得借款及后续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关注。省、市级要加快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并与全国平台深入联通,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各市“信易贷”平台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引导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关经营数据,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定制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 设立风险缓释基金,出台多元化的风险缓释措施。
联系人:张丽胡明
联系电话:024-31318682 024-8689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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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011414123@qq. com
附件:1.信用承诺书
2. “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及信贷资金需求表
信用承诺书
(“信易贷"推荐中小微企业专用)
一、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合法、真实、有效。
二、 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本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 本单位承诺,如存在弄虚作假或不履行“信易贷”相关 工作要求等行为,自愿退出“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自愿接受 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曰